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是受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和地方法规授权的市级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对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生产和流通领域中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违反质量、计量、标准、特种设备及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理产(商)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事宜,指导协调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执法工作。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以服务经济、规范市场、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为宗旨,以促进经济有序发展为目的,以创“一流队伍、一流执法、一流服务”为抓手,坚持“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原则,开展技术执法,打击假冒,扶优治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1995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成立,2002年8月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更名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经过九年的发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现设有五个稽查科、总队办公室、法制科和12365投诉举报中心等部门。12365投诉举报中心主要负责受理有关组织、消费者来信、来访、来电和网上产品质量申诉及咨询,调处产品质量纠纷,对有质量责任争议的产品委托有关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和仲裁检验。稽查科主要负责对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涉及产(商)品质量、计量器具、产品标准、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有关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举报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专项打假。总队办公室主要负责总队的文书、会务、接待、后勤等综合管理工作。法制科主要负责案件审理工作,并接待受理有关企业、组织和个人举报制假售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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