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设备监理招投标活动,均应在“中心”进行 2、 交易方式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3、 自行实施招标必须到“中心”备案 4、 交易活动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5、 招标工作小组应在“中心”备核并完成10项任务 6、 评标专家在“中心”抽取并完成5项任务 7、 中标通知书经鉴证,并向“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8、 中标单位(含交易方式变更)应在“中心”办理监理合同登记 9、 “中心”及时调解交易争议 10、凡有违规行为由“办公室”作出处理 11、本规则适用所有参加交易活动的相关单位与人员